班主任师德行为规范考核办法
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承担者,是维系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核心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、学生日常行为规范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:
1、学生返校日,班主任未按时返校和当天未在教师群上报学生返校情况的,各扣1分。学生未返校也未请假。班主任也没联系,发生学生丢失扣3分。
2、学生离校未组织好,未按时到指定值班位置值班的,扣1分。
3、索要、接受学生家长钱物,一次扣3分。
4、严重体罚学生,造成不良影响的,扣2分。
5、班会、班委会(每月至少一次)缺一次扣2分。(要有记录)
6、升旗、开会、做操,班主任不跟班,一次扣2分。升旗、做操、开会时谈话、不负责任扣1分。
7、不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,每班次扣3分。活动质量、名次记入当月的一日常规考核的总分。
8、特殊情况,如停电、下大雨、发生恶化事件或安全事故,班主任未在岗或未坚持到底的,一次扣3-5分。
9、班主任手机常开,如学生有事、家长或领导找而关机,一次扣1分。
10、按时按要求填写好学生期末汇报评语、毕业证等,如发现学生评语有语病、有错别字、千篇一律、扣2-3分。
11、与家长发生纠纷,家长对班主任满意率低扣3分。
12、班内学生损坏公物,由班主任负责赔偿事宜。
13、班级发生严重违纪事故(班主任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处理),视情节扣班主任5-10分。
14、班主任请假,由代班主任负责班务工作,执行该制度。
本办法新学期开学开始执行,每月汇总扣分情况,每分5元,月底和班主任津贴挂钩。
许昌市东城高中政教处
2017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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